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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龙网北京7月25日讯(记者 周翔 通讯员 崔亮)饭店正在运行的电梯突然发生故障,致使来此用餐的一名孕妇受到惊吓而产生不适。近日,这名孕妇将饭店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昌平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今年4月19日中午,王女士与爱人一起到天通苑一家饭店吃饭,因餐厅在三层,故王女士按照指示牌乘电梯前往。但电梯在运行过程中两次发生故障,致电梯停运,王女士及其同乘电梯的人被困在电梯里将近十分钟的时间,王女士怀孕7个多月,当时便出现了腹痛等不良反应。电梯门打开后,王女士等人想向餐厅负责人反映此事,但餐厅经理迟迟不露面,无奈之下王女士的爱人及其他同乘电梯的人报警,待警察到了以后负责人才露面。随后,餐厅的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送王女士到附近的天通苑中医医院进行了检查。医院初步检查诊断为出现宫缩,先兆早产,建议去大医院或妇产医院做进一步诊疗处理。于是王女士在爱人的陪同下又去了北京市妇产医院。
事后王女士的家人与饭店协商此事的处理问题,因王女士已怀孕7个多月,一直很正常,这次发生意外受到惊吓,且出现先兆早产,王女士及其家人非常担心即将出世的小生命会不会因此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希望饭店能有所交待。但饭店不予回应。
王女士认为,作为消费者到饭店就餐,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应享有人身安全权利,这也是起码的权利,因饭店的原因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应该由饭店告承担。故王女士要求饭店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误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2945.7元,并要求承诺生产后小孩如果因此次事故造成任何损害由饭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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