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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任何人均可直报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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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卫生部昨天公布《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卫生部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卫生厅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部门报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方案》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方案》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须在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后2小时内,通过互联网或现有最快通讯方式,向属地卫生局和疾控中心网络直报“疫情”。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卫生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在核实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 编辑: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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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ytfgeqgu 责任编辑:ytfgeqg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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